5
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提升城市形象,连日来,县城管局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公共停车资源被不合理占用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执法,保障市民公共停车权益。
一段时间以来,在我县城区商业繁华地段、农贸市场周边及各居民小区附近,部分商家和个人为图自身便利,长期用电动车、电动叁轮车占用公共机动车停车位,还有市民放置障碍物,阻碍其他车辆正常停放;这些行为造成公共停车资源浪费,给其他车主带来极大不便,群众对此反映强烈。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果断采取措施,积极联系车主,当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驶离违规占用的停车位。对于无人认领的车辆,执法人员调用拖车将车辆拖离现场,统一存放至指定地点。同时,工作人员还对放置在停车位上的障碍物进行清理,确保公共停车位能够正常使用。
此次行动,共拖离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电动车、电动叁轮车近70辆、移除障碍物38个,城区公共停车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下一步,县城管局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强协作,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巩固整治成果。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公共停车位是为全体市民提供的公共资源,任何商铺与个人不得私自占用。请市民自觉遵守停车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停车秩序,为打造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