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促进财税政策有效执行,提升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对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5〕851号)有关要求,我局2025年将继续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东丰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级)
东丰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级)
东丰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级)
东丰县南屯基镇人民政府
东丰县文化馆
东丰县南屯基镇北屯基村
公示期为5天(7月23日至7月28日),各被检单位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东丰县财政局说明,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按公示检查名单执行。
联系电话:0437-6232447
东丰县财政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