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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对以下道路予以更名、命名,现公告如下:
1.鹿业街:北起303国道与鹿业街交汇处、南至东宁路与鹿业街交汇处,长1040米、宽25米。更名为鹿业大街。
2.创业街:北起东丰国际梅花鹿产业创投园大石头标志处、南至东风路与创业街交汇处,长1400米、宽25米。更名为华润大街。
3.兴业街:北起303国道与兴业街交汇处、南至东风路与兴业街交汇处,长2400米、宽25米。更名为鹿鸣大街。
4.东宁路:东起睿康生物西门处、西至兴业街与东宁路交汇处,长1260米、宽20米。更名为东阿路。
5.东兴路:东起303国道与东兴路交汇处、西至兴隆街与东兴路交汇处,长1800米、宽20米。更名为围场路。
6.将“创投园”入口处东西方向东起鹿业街与此无名路交汇处、西至兴业街与此无名路交汇处,路长680米,宽20米。命名为御围路。
上述地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公安机关、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有关单位应按职责分工,及时做好地名标志的设置、更新及相关证照的注册登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命名、更名,须使用标准地名。
特此公告。
东丰县民政局
2025年9月9日
(联系人:杜苹 联系电话:0437-6317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