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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广大灵活就业人员:
2022年申领社保补贴人员,需在2022年度内(2022年12月31日前)到其所居住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未认定的,无法领取社保补贴!后果自负!
特别注意:
1、首次领取社保补贴人员以及连续领取补贴人员中途身份变更后(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担任法人、签订劳动合同等)都需要提前半年到其所居住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6个月)后必须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补贴领取开始时间为认定月份往后开始计算。
2、连续领取补贴人员在身份没有变更的情况下可不用去做认定,正常继续办理领取补贴手续。
3、政策如有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特别提醒:
1、按照省人社厅对于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相关文件要求,符合领取社保补贴条件的人员,2022年底前必须先进行就业困难认定。已进行困难认定人员如因养老保险费缴费有困难的,不能在2022年底前正常缴纳的,自动视为缓缴,缓缴金额可于2023年年底前进行缴纳。
2、2022年底前已完成就业困难认定的缓缴人员,2022年社保补贴可在2023年顺延领取。
咨询电话:0437-6218706
东丰县就业服务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