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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按照《2023年“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推进“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工程工作主线,聚焦草牧业发展需求,以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油菜和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依靠市场运行机制拉动种植结构向粮经饲统筹方向转变,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请认真组织落实。
联系单位:东丰县畜牧总站
联系人:刘喜然
联系电话:0437-6218638
东丰县农业农村局 东丰县财政局
2023年8月15日
东丰县2023&苍产蝉辫;年“粮改饲”
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对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部分)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摆2023闭17号)《2023年“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确保2023年粮改饲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为主线,聚焦草牧业发展需求,以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油菜和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推动种植结构向“粮、经、饲、草”统筹方向转变,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产增收。
(二)任务目标
扩面积、增贮量、强质量、推使用,全面提升优质饲草料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料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养殖效益。2023年,“粮改饲”面积0.7万亩以上。
二、建设内容
(一)实施范围、主体
2023年“粮改饲”项目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主体为规模化草食畜养殖场(户)、公司、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实施主体应具备一定的收贮加工能力,通过订单或自种达到补助标准;具备制作青贮或干草饲料的技术能力。
(二)支持收贮品种
1、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甜高粱、黑麦草、等;
2、鲜食玉米秸秆(须满足与秣食豆混播混贮条件)
3、具有地域特色的饲用油菜、菊芋、串叶松香草、黄棒菜、高单草等。
(叁)补助标准
对收贮“粮改饲”全株青贮饲料50(含50吨)吨以上的实施补贴,每吨不超过60元;对收贮“粮改饲”苜蓿、燕麦等优质干草饲料50(含50吨)吨以上的实施补贴,每吨不超过180元(当年已享受种植补贴的饲草收贮,不再补贴)。
(四)项目申报
1.申报条件。项目建设主体应具备一定的收贮加工能力,通过订单或自种达到补助标准;具备制作青贮或干草饲料的技术能力。
2.申报材料。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订单或自种面积及预计收贮量(青贮每亩3吨,干草每亩1吨)有效证明、《“粮改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承诺书》(见附件3)等材料一式5份,编制成册。
3.申报程序。项目申报单位向县农业农村局递交申报材料,县级审核通过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向省畜牧业管理局、省财政厅报送项目建设申请报告。省畜牧业管理局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本年度拟扶持项目名单,并向社会发布《东丰县2023年拟支持“粮改饲”项目公告》。
(五)项目申报建设、验收、绩效评价及补贴资金兑付
1.6月20日前。县级组织项目政策宣传、主体申报、初审、公示,向省级报送项目建设申报报告,并附2023年“粮改饲”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2.6月25日前,省级完成项目材料审查,确定年度拟扶持项目名单,向社会发布《拟支持2023年度“粮改饲”项目公告》。
3.6月下旬至10月,根据省级公告,县农业农村局适时组织拟扶持项目建设主体培训,开展收贮技术对接。负责组织督导公告项目建设,开展现场指导与服务,确保项目申报主体按申报方案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4、12月中旬前,完成项目验收与绩效自评。项目验收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方案并组织验收、公示,开展项目建设绩效自评。12月20日前,将项目工作总结(附2023年“粮改饲”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5)、绩效自评报告(附2023年“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表见附件6)上报省局。省畜牧业管理局会同省财政厅适时组织项目抽查。
5、补贴资金兑付。2023年度“粮改饲”补助资金,采取“先贮后补”方式,根据验收公示结果兑付补助资金。
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要高度重视“粮改饲”工作,按照宣传引导到位、组织计划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情况调度到位的要求,明确目标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加大检查力度,狠抓政策落实。
(二)创新政策落实。在确保全面完成“粮改饲”面积、收贮任务的基础上,支持以提高收贮效率和质量为目标,开展饲草料新品种引种、优质饲草混种混贮等工作;鼓励大型收贮主体跨区域开展收贮作业。
(叁)强化精准管理。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粮改饲”数据收集整理,高质量完成国家“粮改饲”信息系统统计上报工作。全面掌握饲草料种植、产量、价格、效益、收贮量、使用效果、生产方式等数据信息,按照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报送统计数据。
(四)实施绩效评价。按照《2023年“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见附件8)《“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表》,依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认真组织自查自评,按时将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报送省局。
(五)加强科技支撑。要积极组织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围绕饲草料种、收、贮、用各环节开展技术研究和集成配套,深入一线指导生产作业,加快普及先进适用技术,加大青贮饲草料收贮、加工专用机械设备运用推广力度。
(六)加强培训宣传。要通过集中授课、现场参观、座谈研讨等方式,帮助种养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提高收益。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多种媒体宣传“粮改饲”成效,传播经验,用典型事例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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