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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对于下发2023年吉林省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办计财发〔2023〕4号)、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对于印发《2023 年吉林省耕地墒情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在我县开展耕地墒情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工作,为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联 系 人:东丰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侯云刚
联系电话: 0437-6226059 13624376059
附件1: 2023年东丰县耕地墒情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2:2023年东丰县土壤墒情监测技术方案
东丰县农业农村局 东丰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
东丰县2023年耕地墒情监测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
一、绩效目标
对大阳、猴石、大兴、黄河、叁合五个乡镇的墒情人工监测点进行人工监测;对东丰镇墒情固定监测站运行维护,实现动态监测和监测数据积累,土壤墒情数据的即时传输、实时监控和对干旱灾害的实时预警。
叁、补助对象及标准
省财政补贴资金2万元,其中:墒情人工监测补贴1.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人工监测,进行样品采集、测试分析、数据汇总和信息发布等;墒情固定监测站运行维护补贴1.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监测站设备更新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监测站正常运行。
四、职责分工
成立县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东丰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主管局长、财政局主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县财政局农业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科、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等人员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负责全县耕地监测项目的墒情监测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定期检查项目组织开展情况、项目执行进度情况、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监管工作。
五、项目工作具体内容和安排
2023年4-9月按要求进行墒情人工监测工作。及时汇总分析县域墒情监测数据,在关键农时环节和作物生长关键期,组织专家开展墒情会商,提出生产对策措施。及时汇总墒情数据上报和发布;对东丰镇固定监测点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监测设备运行功能正常,适时开展自动监测数据校正工作。
六、项目公示
经县政府批准后,项目实施方案在东丰县政府网公示7天。
七、项目验收
由省土壤肥料总站进行项目总体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进行验收。
附件2:
东丰县2023年土壤墒情监测技术方案
一、监测点设置原则
根据我县的地理分布情况,以玉米为代表作物,根据气候、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划分农田土壤墒情监测类型区。
二、监测点的布设
(一)人工监测区布设与数据采集测定
保持原点监测(猴石镇、大兴镇、大阳镇、黄河镇、叁合乡)五个国家级人工监测点,每个监测点均以骋笔厂定位,设立保护标志,保持长期稳定,统一编号。五个监测点各安排一人负责土样采集,按总站化验室要求按日按时采集土样,做好地温的测定及基础数据的报送,总站土肥科安排专人负责样品检测与上报工作。
(二)土壤墒情监测与预警系统建设
继续对省级土壤墒情自动监测站加以利用与维护。通过定时自动采集土壤水分、温度、降雨量等数据,采用无线传输的方式将数据传到“吉林省土壤墒情监测与预警系统”里,实现土壤墒情数据的即时传输、实时监控。土壤墒情监测与预警中心在工作过程中,对其功能要不断的进行总结,完善监测与预警系统,实现干旱灾害的实时预警,信息共享。为发挥出固定监测站简便、快速、实时的优势,对固定监测站开展田间标定工作。
叁、监测点数据的采集与测定
(一)人工监测点数据采集
1、土样采集时间:4到6月加密监测,每5天监测1次,即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监测不少于5次,7-9月正常情况下10日和25日监测2次。采集的土样封好后当天九点前送到总站化验室,于监测当天将土壤体积含水量、作物长势、降水量、农事建议等信息形成墒情简报,并报送墒情简报和墒情状况表。每月的10日和25日的监测数据当天录入到全国、省土壤墒情监测系统和省土肥总站,如果发生伏旱和秋吊等旱情,则需要加密采集2次。取样日前后遇连续降雨则不取样测定,但要写情况说明并上报。
2、采样深度
4-6月份采集0-10厘米、10-20厘米、20-40厘米叁个层次土样。7-9月份采集0-20厘米、20-40厘米两个层次土样。每个监测点长方形地块采用“厂”法,近似正方形田块采用“齿”法或棋盘形采样法确定5个以上数据采集点进行监测,求平均值。同时观测气象、作物表象、干土层厚度、田面开裂、灌溉、农事操作等相关数据。
3、采集方法
在已确定的田块中,用骋笔厂定位,用锹挖出一个垂直切面,向下顺次采集10厘米、20厘米、20-40厘米深的土样,一个土样一个密封袋保存,写好标签,表明地点、深度。当天九点前送总站土肥科检测。
(二) 人工监测点数据测定
1、土壤含水量的测定
土壤含水量的测定采用重量含水量测定。按 NY/T 52-1987规定的方法测定(烘干法),测试值取平均数。
2、地温的测定
为了更全面的掌握土壤墒情情况,在4- 6月,与测试土壤水分同时进行耕层土壤温度的测试。使用地温仪分别测试5、10、15、20厘米耕层土壤的温度,为指导适时播种提供科学依据。
3、基础数据的测定
(1)对监测点0-20肠尘、20-40肠尘、40-60肠尘、60-100肠尘
四个层次的土壤质地、土壤容重、田间持水量进行测定。
(2)土壤质地采用NY/T 1121.3测定土壤机械组成(比重计法),按砂土、壤土、黏土填写。
(3)土壤容重按NY/T 1121.4测定。
(4)田间持水量按狈驰/罢1121.22土壤田间持水量的测定—环刀法测定。
5、基础数据每年一次,所有调查内容必须录入全国土壤墒情监测系统。
(叁)人工监测点评价指标
按照耕地利用类型确定评价等级标准,根据土壤水分、作物表象、生产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价墒情等级。参照以下指标和原则进行评价,并逐步建立本区域墒情评价指标体系。
渍涝:土壤水分饱和,田面出现积水,持续超过3天;不能播种,作物生长停滞。
过多:土壤水分超过作物播种出苗或生长发育适宜含水量上限(通常为土壤相对含水量大于80%),田面积水3天内可排除,对作物播种或生长产生不利影响。
适宜:土壤水分满足作物播种出苗或生长发育需求(通常为土壤相对含水量60%~80%),有利于作物正常生长。
不足:土壤水分低于作物播种出苗或生长发育适宜含水量的下限(通常为土壤相对含水量50%~60%),不能满足作物需求,生长发育受到影响,午间叶片出现短期萎蔫、卷叶等表象。
干旱:土壤水分供应持续不足(通常为土壤相对含水量低于50%),干土层深5肠尘以上,作物生长发育受到危害,叶片出现持续萎蔫、干枯等表象。
严重干旱:土壤水分供应持续不足,干土层深10肠尘以上,作物生长发育受到严重危害,干枯死亡。
(四) 固定自动监测站数据测定
埋设固定式自动监测设备,传感器分别埋入土层深度10肠尘、30肠尘、50肠尘、80肠尘处进行监测,通过定时自动采集土壤水分、温度、降雨量等数据,采用无线传输的方式将数据传到“吉林省土壤墒情监测与预警系统”里,实现墒情数据即时传输、实时监控,实现干旱灾害的实时预警,信息共享。
(五)固定自动监测站数据标定
1、标定指标
墒情固定监测站 10cm、30cm、50cm、80cm 土层的土壤含水量、土壤容重、田间持水量。
2、标定方法
一是通过监测同时间自动站水分数据和烘干法土壤含
水量数据,形成关系曲线,校正仪器准确性。二是通过测定土壤容重和田间持水量,计算土壤相对含水量,实现墒情评价可视化表达。取样时在水分监测探头 50cm范围内选取 10 个点采集土样,采样深度对应探头相同位置,即 10cm、30cm、50cm、80cm,并记录采样时间,可每天取 1~2 点,5~10 天完成。为使校正更为合理化,采样时应包含土壤干旱状态、正常状态、渍涝状态各时期。每次采样后,要及时做好样品分装和编号,带回实验室后测定土壤重量含水量、土壤容重和田间持水量。每次测定结束后,将相同时段内自动监测站水分监测数据和实验室测得的土壤重量含水量、土壤容重、田间持水量数据填入固定监测站田间标定原始数据汇总表。
3、土壤重量含水量。按照 NY/T 52-1987 规定方法测定。
烘干法测定的土壤含水量是质量含水量,固定监测站所测数据是体积含水量,在标定和应用时要注意。(体积含水量=质量含水量×土壤容重)。
4、土壤容重。按照 NY/T 1121.4-2006 规定方法测定。
测定土壤容重的同时记录土壤质地。
5、田间持水量。按照 NY/T 1121.22-2010 规定方法测定。环刀法测定的田间持水量是质量分数,计算相对含水量时要和土壤重量含水量相比。
四、墒情信息编写上报
(一)墒情信息编写
墒情简报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写,并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进行报送。
墒情监测检测数据按着监测类型区和主导作物进行归类、汇总、分析和评价,按照统一格式撰写墒情监测简报。内容包括:作物生长情况、土壤水分状况和墒情等级、天气状况、同比、环比墒情变化趋势和原因分析、墒情评价、气象预测、对策措施及农事建议以及相关图表等。如果监测区域内发生旱涝等灾害,墒情简报中会对此情况提出可能造成的损失和补救措施等方面的建议。
(二)墒情信息上报
按照省土壤肥料总站要求,每年1月更新行政区域内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等基本情况表格,每月10日、25日按时更新主要作物播种面积及对应耕地类型的墒情等级面积和比例等建立土壤墒情与旱情发布机制,每次采样分析后要编写报告,测试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墒情监测系统、省级数据监测系统以及省土壤肥料总站,并以简报形式上报县农业局和县主管领导,通过网络向乡镇农业站发布,为农业生产及广大农民服务,为各级领导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