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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县域内公职人员消费贷款需求,特开办“薪易贷”贷款业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薪易贷”是指国家机关公务员和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金融从业工作人员、教育、卫生(含医务)、保险、电力、电信、铁路、石油、烟草、交通行业工作人员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业务。以个人的工资收入或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大中型公司若干名员工提供担保,用于其个人消费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 公职人员消费贷款业务特点:手续简便、审批流程方便快捷。
第二章 借款人和保证人准入条件
第四条 借款人的准入条件。
1、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55周岁;
2、应有固定住所;
3、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大中型公司的在职人员;
4、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五条 保证人的准入条件:
1、保证人年龄加贷款期限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2、应有固定住所;
3、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大中型公司的在职人员;
4、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三章 贷款用途、期限利率及方式
第六条 贷款用途可用于借款人个人消费的资金。
第七条 贷款期限依个人消费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信用及保证方式额度有效期最长为2年。
第八条 贷款利率:
1、中间业务代发工资在本行开户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40%执行;
2、中间业务代发工资未在本社开户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60%执行。
第四章 贷款方式、额度及还款方式
第九条 贷款方式主要是信用和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1、信用贷款方式是已借款人工资做保证为其发放贷款,贷款额度应根据借款人工资额度确定。
2、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最低保证人数量为1人,最多为5人,保证范围包括贷款的本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一切有关费用。
保证人提供保证,保证人本人不能有保证贷款,不能超额度保证,不能互保,必须提供实际工资折(卡)或收入证明,并承诺以工资收入及其它收入为借款人代偿。
第十条 单一客户额度不能超过借款人申请时近12月工资总额平均数24倍的90%,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保证人保证额度比照执行。即:客户贷款额度≤近12月工资总额/12×24×90%
第十一条 还款方式。采取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第五章 申请与受理
第十二条 贷款申请。拟申请公务员贷款业务的借款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保证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和保证人单位工资证明;
4、借款人和保证人近一年的工资交易流水;
5、借款人消费如有消费发票的需提供复印件;
6、家庭有效资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汽车等);
7、东丰农商行认定的其他资料。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吉林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修改。
办贷地址:兴达高层楼下镇郊支行(武装部对面)。
详情请咨询:0437-6211330,0437-621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