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发〔2025〕9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第十九届天美麻花星空九一2025年度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现通知如下:
县 长:王 东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具体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监察委员会。
副县长:张 军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联系县审计局。协助县长分管发展和改革、财政、开发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梅花鹿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
具体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南山宾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金融服务中心)、东丰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就业服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中小公司发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县梅花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东丰调查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丰县委员会、县妇女联合会、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县国家保密局、县密码管理局、县委老干部局、县公务员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县供电公司、县石油公司。
副县长:李岩松 协助县长分管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等方面工作。
具体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驻东丰各部队、县武警中队。
副县长:张瑜凤 协助县长分管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科技等方面工作。
具体分管: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科学技术局。
联系:县科学技术协会。
副县长:姜英坤 协助县长分管自然资源、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具体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国有林总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水源供水管理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综合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县总工会、县工商业联合会、县烟草公司、县邮政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东丰分公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丰分中心。
副县长:方 勇 协助县长分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民政等方面工作。
具体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业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梅花鹿产业发展局、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县农民科技教育中心)、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农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县气象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红十字会、县人民保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
副县长:山田女 协助县长分管商务、供销等方面工作。
具体分管:县商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体育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各文体协会。
副县长:冯金鹏 协助副县长张军分管县政数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县金融办、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服务中心,协助处理债务化解工作。协助副县长方勇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业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梅花鹿产业发展局、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县农民科技教育中心)。
联系:县金融监管局、县中国银行、县工商银行、县吉林银行、县农业银行、县建设银行、县邮储银行、县农发银行、县农商银行、海通证券。
其他领导分工不变。
天美麻花星空九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