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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美麻花星空九一对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30 16:31 来源:天美麻花星空九一办公室

  东政函〔2025〕42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吉林省献血条例》相关规定及《对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卫联发〔2015〕44号)《辽源市人民政府对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辽府函〔2023〕23号)《对于调整辽源市公民义务献血委员会名单的通知》精神,为保障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的规定,适龄(18-55周岁)健康公民均有义务参加无偿献血,既往献血者年龄可以延迟到60周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要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献血活动,动员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参加献血。

  二、制定无偿献血计划

  根据《吉林省献血条例》第六条“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和下达年度献血计划,有关单位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适龄公民参加献血,完成本单位年度献血计划”;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组织本辖区内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公司、民营公司按照职工总人数15%,农村人口(符合献血年龄)的2%比例标准下达年度无偿献血指标,献血时间由献血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根据通知的具体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做好献血人员的落实工作。

  叁、建立无偿献血激励机制

  根据《献血法》第六条“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释义对此作出解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参与献血的职工可适当给予献血者一定营养补助费。结合当今社会生活水平,建议各有关单位给予献血补贴标准为献血200-300毫升/200-500元、献血400毫升/400-800元。对献血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组织者给予适当奖励。同时无偿献血工作已经纳入东丰县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体系,各部门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情况作为评选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形成无偿献血公益活动的常态化。

  四、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

  宣传和广电部门以及各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要加强无偿献血的公益性宣传,免费播放无偿献血公益广告,报道无偿献血的先进事迹,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工作,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教育部门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学生健康教育内容,开展血液生理知识及献血相关知识的教育。

  五、建立督查通报工作制度

  县政府办督查室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无偿献血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完成献血任务和拒不完成任务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期完成献血任务。

  附件:1.献血相关事宜

  2.东丰县乡镇公民无偿献血计划

  3.东丰县预约献血计划

  天美麻花星空九一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

  献血相关事宜

  一、参加无偿献血条件:

  年龄:18-55周岁,体重:男≥50办驳,女≥45办驳,无心脏病、无高血压、无经血液传染的疾病等病史。

  二、献血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

  叁、献血者优惠政策

  (一)无偿献血者捐献全血和单采(机采)血小板量累计达10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全血费用的减免。

  (二)捐献全血量累计不足1000毫升的,5年内使用3倍全血减免额度,超过5年使用等量全血减免额度。

  (叁)捐献单采(机采)血小板者免费使用等量单采(机采)血小板,献血量累计不足5个治疗量的,5年内使用3倍全血减免额度,超过5年使用等量全血减免额度。

  四、献血注意事项

  (一)献血前一天要保证充足的睡眠,要把手臂特别是肘部采血部位清洗干净。

  (二)献血前应清淡饮食,如稀饭,馒头等,前一天不要吃高脂肪、高蛋白食品,如鸡、鸭、鱼、肉、蛋、奶、花生、瓜子、豆浆、牛奶等,3天内不要饮酒(否则血液中会有脂肪颗粒,无法应用临床)。

  (叁)献血后针眼处要压迫10分钟,献血后针眼处3天内不要沾水。

  (四)献血后适当休息正常饮食、多饮水、切勿暴饮暴食,以免影响肠胃功能。

  注:如有不适请急时拨打0437-3276710,18504376020

  辽源市公民义务献血委员会联系电话:0437-3276705,13504379799

  地点:辽源市仙城大街西安区医院南侧上行500米(原十五中院内)

  附件2

  东丰县乡镇公民无偿献血计划

  单  位(含乡镇卫生院)          献血人数

  东丰镇                            150

  大阳镇                            200

  横道河镇                          180

  猴石镇                            90

  杨木林镇                          100

  小四平镇                          120

  黄河镇                            120

  拉拉河镇                          70

  沙河镇                            80

  南屯基镇                          130

  大兴镇                            70

  三合乡                            140

  二龙山乡                          150

  那丹伯镇                          100

  具体献血时间、地点由辽源市公民义务献血委员会负责联系确定。电话:0437-3276705  联系人:聂国生  电话:13504379799

  附件3

  东丰县预约献血计划

单位

计划数(人)

献血时间

县委办

3

辽源市献血委员会另行通知

人大办

2

政府办

3

政协办

3

县纪委

8

监委

2

检察院

10

 

12

组织部(含老干部服务中心)

9

宣传部

3

统战部

3

团县委

2

总工会

2

政法委

3

机关工委

1

 

1

 

3

巡察办

2

 

2

 

5

红十字会

1

开发区

4

商务局

9

统计局

2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9

政数局

3

水利局

28

财政局

10

 

1

信访局

3

发改局

5

工信局

6

教育局

400

卫健局

230

人社局

9

审计局

4

医保局

6

司法局

4

民政局

23

农业农村局

55

鹿产业服务中心

3

市场监管局

29

互联网信息中心

1

退役军人局

4

税务局

36

文旅局

14

应急局

5

城管局

27

公安局

53

自然资源局

28

林业局

80

烟草局

2

气象局

1

住建局

23

邮政公司

6

交通局

15

生态环境局

9

档案馆

3

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

500(应急献血)

吉鹿街道办事处

60

福鹿街道办事处

60

祥鹿街道办事处

60

融媒体中心

16

移动公司

5

联通公司

5

电信公司

4

人财保险公司

3

人寿保险公司

3

金融监管局

2

农业银行

3

农发行

1

信用联社

5

建设银行

5

工商银行

3

农商银行

2

邮储银行

2

吉林银行

2

中国银行

2

 

吉视传媒

23

供销社

3

供电公司

20

石油公司

5

  注:未列入本计划的公司(事)业单位按照员工总数的15%完成献血任务,请相关单位自行组织参加无偿献血,具体时间辽源市无偿献血办公室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