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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司法局对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东丰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治县工作、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在全省进行了经验交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动落实依法治县工作 

  1.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计划、列为各机关、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理论学习中心组及集中学习的重点内容,并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县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在全县50余处法治阵地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展板,利用“法治东丰”公众号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内容开展线上学习,扩大了宣传覆盖面。 

  2.高效推进法治乡镇试点建设。县委依法治县办已开展前期调研,进一步明确杨木林镇、东丰镇、大兴镇作为法治建设试点乡镇,已制发《实施方案》《对于成立依法治镇委员会领导小组的通知》《司法所长列席党委会制度》等文件。14个乡镇党委已实行司法所长列席党委会制度。 

  3.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制发《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2023年版)》,统筹指导全县各相关部门推进建设任务。设计《致全县公司的一封信》《公司经营合规管理指引》、公司法律体检表、法治营商环境服务卡等宣传资料,提高法治服务针对性。梳理出4类14项惠企法治任务,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常态化开展法律体检、人民调解等惠企服务,目前,帮助公司解决实际问题5个,办理涉企讨薪 11 起,帮助追缴 2万元。 

  4.深入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发《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召开推进会议、开展督导检查、走访排查、拓宽线索征集渠道、广泛宣传引导等方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截止目前,共发放专项整治宣传资料7000余份,悬挂条幅200幅,发送短信10万条,推送朋友圈8万条,发现问题20个,并全部整改到位。 

  (二)不断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制定出台全县普法工作要点。出台了《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东法办发【2023】5号),由公文传输系统下发至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贯彻执行;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印发了2023年东丰县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活动责任清单,确保全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打造法治宣传文化阵地。为45处宗教活动场所印制了法治宣传展板,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新建杨木林镇杨木林村、沙河镇友好村等文化阵地5处,夯实了乡村法治阵地基础。建成了小四平镇中心校、一面山学校2所法治校园,创新了校园普法宣传形式。 

  3.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开展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活动。在“4·15”“12·4”时间节点,在县政府等人流密集场所,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国家情报法》等法律法规10000余份。二是开展“普法进公司”主题宣传活动。到东丰县恒达商贸有限公司、吉林省优玛复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等公司,就公司安全生产、劳资纠纷、产物侵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宣传,发放资料200余份,引导公司依法维权。叁是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联合县双拥办到寒葱顶雷达部队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对现役军人享有的权益和地位、退役军人如何保障自身权益进行解读,发放宣传资料200余册,增强了官兵法律意识。四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普法资料、礼品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2次,发放资料10000余份,解答咨询30余人次。五是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联合黄河司法所、横道河司法所走进基督教会,为教众发放宪法、民法典等宣传资料100余份,有效普及了宗教政策和法律知识,增强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 

  4.落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落地落实。3月10日—3月18日组织开展全民学法暨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为期9天线上培训;邀请律师深入14个乡镇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线下专题培训会,两轮培训均围绕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及群众生活中常见的宅基地使用、土地承包等热点问题,开展法律知识、法治实践能力、基层治理等多方面培训,为其能更好地带动身边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叁)大力开展法制建设工作 

  1.依法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行政层级监督手段的重要作用,认真履行复议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截至目前,接收行政复议案件29件,受理案件26件,其中结案26件,不予受理3件,案件办理全过程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录入率达100%。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下发《东丰县司法局“‘五放’‘五化’‘叁抓一服务’”行动之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东丰县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食品药品、医疗保障、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执法检查,调取行政执法卷宗160卷,发现问题18个,已要求整改。 

  3.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辽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审核工作。截止目前,共收到重大行政决策申请4件,审核通过4件,接待相关咨询3件。 

  4.积极发挥法律咨询服务作用。认真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法律事务,对政府及部门对外签订合同进行严格把关。今年以来,法制科共参加部门协调会等会议11次,审查各类合同9件,提出法律建议10余件,确保依法维护了县政府的合法权益。 

  5.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据《东丰县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第一批)》执法权限及省政府下放的《吉林省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采取“书面+面对面”的方式开展调研,并重新下放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共10个部门,82项行政处罚权,特编制《东丰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处罚清单适用法律汇编》,确保各权力下放部门对所有新下放的权力学好用好。 

  (四)高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1.加强公共法律便民服务。发挥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平台作用,继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年初以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累计提供服务4500余人次,涉企服务38起,为农民工讨薪14起,追缴农民工工资2万元。 

  2.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有需求的政府部门代理案件8件,开展参与审核法律文书、信访接待等2次,履行了法律顾问职责,及时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3.高效开展法律服务助企活动。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深入公司开展法律体检、法律咨询等活动,走访公司、个体工商业32户,出具法律体检报告32份,解答公司相关法律咨询12条,出具公司法律建议10余条。 

  4.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将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列为今年重点服务对象,针对其不同的特点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服务;积极与县妇联联合对接,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县妇联在妇女儿童工作方面的交流和配合;对行动不便且路途较远的受援人进行“上门服务”、“一站式服务”,打通阻碍我县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享受公平平等法律援助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年初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件,接待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40余份。 

  5.认真办理公证便民服务。积极参与东丰县新华书店门市房竞价招标出租现场公证监督工作,确保整个招标竞价过程真实合法;积极参与东丰县廉租房摇号选房工作、东丰县渔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源增殖放流等工作,为县域经济的稳定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积极提供上门服务、延时服务、“证据链”服务和网络视频服务等便民服务项目,累计开展各类便民服务60余次。积极分组分批次到杨木林、小四平、黄河、南屯基4个乡镇的67个村建立了“公证咨询联络点”并开展公证宣传。全年预计办理国内外各类公证案件2100余件,预计收费30余万元。 

  (五)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1.扎实开展调解创建工作。加强调解阵地建设,完成3处个人调解室的创建工作。以拉拉河司法所为试点,探索建设镇调委会、派出所为主导,村级调解组织、村辅警为补充的联动调解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进一步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目前全县各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共化解警调对接案件18件。 

  2.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组织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各调解组织开展纠纷排查160余次,调处纠纷2899件,调解成功2856件,调解成功率为98.5%。预计全年化解纠纷4000余件。积极落实省厅“调解安物业”专项行动,制定并下发《对于加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的11项措施》,设立物业纠纷调解室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4次。组织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共开展涉企纠纷排查100余次,化解涉企矛盾纠纷4件。 

  3.强化调解员队伍建设。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员培训,一是开展线上培训。组织镇村人民调解员500余人参加吉林省人民调解员网络学习课堂线上培训,累计时长13000余小时。二是开展线下培训。邀请律师为镇村两级700余名调解员讲解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 

  (六)严格管控特殊人群 

  1.加强特殊节点人员管控。全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51人,解除社区矫正129人,开展审前调查评估151件,累计接收社区戒毒(康复)人员1人,累计解除社区戒毒(康复)人员4人;在春节、国家“两会”、“五一”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期间,对14个司法所提出明确工作要求,突出严格管控纪律,确保管控到位;制定了《2023年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康复)日常工作表》,按时召开工作会议,推动司法所认真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具体业务工作。 

  2.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对9名生活困难矫正对象和1名社区康复人员开展慰问,为每人发放500元帮扶金;组织“关爱女性特殊群体 追求健康幸福人生”妇女节专项活动,覆盖全部在管女性特殊群体;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和“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部署专题学习教育,提高特殊人群教育效果;通过电梯屏播放宣传动画、微信推送宣传图文、线下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积极开展禁毒宣传、《社区矫正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2期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康复)、常态化扫黑除恶业务培训。 

  3.深入开展刑罚一体化工作和戒毒系统社会化延伸工作。赴四平监狱、辽源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新年度刑罚一体化工作、戒毒系统社会化延伸工作进行对接;联合选派民警深入参与集中警示教育、个别教育谈话、入矫宣告、实地走访等活动,实现选派警力全面参与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康复)管理工作。社会化延伸工作经验做法被《吉林日报》民主法治版头条刊发,司法部戒毒管理局专门深入我局调研社会化延伸工作,宁夏、云南、江西等地司法行政及戒毒管理单位到我局调研学习社会化延伸、社区矫正工作。 

  4.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刑释人员返回东丰的对接安置工作,年初以来,我县新衔接安置帮教人员164人,其中刑满释放51人,解除矫正113人。截至目前,我县帮教期内共有刑满释放人员835人,其中刑满释放384人,解除矫正451人。协调村委会对刑满释放人员及解矫人员的监管情况进行调度,及时了解安置帮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对涉恐、思想不稳定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等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走访,按月建立走访排查工作台账;对10名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临时救助,每人500元,并协调大阳镇民政部门对1名生活困难刑满释放人员申请五保救助。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 

  始终坚持带领全局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实践,不断激发担当作为意识,引导广大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讲法治。推进依法治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行政层级监督手段的重要作用,认真履行复议职责。加强法治共建,推动法治东丰建设纵深发展,东丰县试点先行、探索新举、经验教培、横宣纵推、督察导引,五个步骤顺利推动了法治乡镇(街道)建设。深入推动“‘五放’‘五化’‘叁抓一服务’”行动,充分发挥法律护航发展作用,高效落实“叁提叁增”硬举措,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软环境。 

  叁、存在的问题 

  1.普法宣传效果有待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多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法律咨询等形式,此类活动时间短、次数少,效果不明显,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2.法治队伍力量薄弱。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法治队伍人员少,均为兼职,专研相关工作力量不足,落实法治任务成效不显着。 

  3.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效果有待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线索征集方式还不丰富,线索挖掘不够深入,线索数量、质量与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 

  4.行政执法监督成效有待提升。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还不够经常,解决疑难问题和法制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5.特殊人群管理压力加大。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增速加快,犯罪年轻化、网络化趋势明显,对于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 

  四、2024年工作计划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工作。创新工作形式,加强党建引领,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有利契机,推进党建基础建设、党员队伍建设,锻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2.积极开展依法治县工作。广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统筹各相关部门,逐一细化工作目标,奋力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县。 

  3.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子屏、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律“六进”等宣传教育活动;参照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创建工作;提高村级领导干部法治乡村建设能力,继续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大力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的集中宣传活动。 

  4.认真履行政府法制职能。积极开展法制培训学习。采取集中培训与部门专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培训学习力度,邀请省市相关领导专家对执法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授课,严格考核,提高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抓好行政复议工作。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办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层级监督、化解行政争议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通报工作,将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行动,从源头上保障合法合规;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对重点部门的执法案卷,执法程序等进行持续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未列入计划,禁止检查。 

  5.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继续开展法律服务进公司工作,动员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深入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开展法治体检,为公司(个体工商户)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法律援助阳光工程,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100件,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做到应援速援、应援尽援;积极开展公证便民服务,提升公证办事质量。 

  6.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力度。结合各乡镇实际以及重要节点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继续开展人民调解相关宣传工作;完成人民调解员线上线下培训及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评先评优活动;结合实际开展调委会、个人调解室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在原有的星级司法所的基础上继续建立健全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制度。 

  7.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工作。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加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强化协同配合,不断深化刑罚一体化工作。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继续完成彩虹基地的阵地武装工作,推荐刑满释放人员择优就业,计划协调彩虹基地—职业高中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技能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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