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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县各业务主管单位、县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公司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6月30日前依法对全县各社会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未参加2022年度检查和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名单予以通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公司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定为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建议业务主管部门指导该社会组织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符合注销登记情形的督促注销;连续两年不进行年检的社会组织将列入异常名录,建议业务主管部门指导该社会组织进行限期整改,逾期既不整改也不注销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符合撤销登记情形的予以撤销登记。
点击下载附件:1.未参加2022年度检查社会组织名单
东丰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