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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为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公司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东丰县财政局将继续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力度。
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公司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公司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公司资金压力。
调整对小微公司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价格评审优惠主要是对未预留份额面向中小公司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公司报价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公司与小微公司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公司向小微公司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同时,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公司预留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公司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公司承接的,也应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执行情况年底在政采云平台公告。